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研究生學術論文發表獎勵辦法 |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研究生學術論文發表獎勵辦法 (外經貿學研字〔2014〕79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激勵我校研究生積極投入科學研究,鼓勵師生合作,提高我校研究生學術論文發表數量和質量,提升我校研究生科研能力和學術水平,特制定本獎勵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的獎勵范圍僅限已經正式發表的學術論文,包括中文學術論文發表、英文學術論文發表、小語種學術論文發表三類。獎勵對象包括我校在讀研究生、在編教師。 第二章 中文學術論文發表獎勵標準 第三條中文學術論文發表按照發表期刊類別制定不同的獎勵標準。中文學術論文發表期刊分為六類:AA類、A類、B類、C類、C類擴展版、核心期刊。AA類期刊指CSSCI期刊A類;A類期刊指我!211工程”各學科認定的國內A類期刊;B類、C類、C類擴展版期刊分別指CSSCI期刊B類、C類、C類擴展版;核心期刊指北大中文核心期刊(非CSSCI及擴展版期刊)。 第四條若我校研究生為獨立作者,或我校研究生為全部作者:AA類期刊論文每篇共獎勵學生3萬元;A類期刊論文每篇共獎勵學生2萬元;B類期刊論文每篇共獎勵學生1萬元;C類期刊論文每篇共獎勵學生0.5萬元;C類期刊擴展版論文每篇共獎勵學生0.3萬元;核心期刊論文每篇共獎勵學生0.2萬元;CSSCI增刊獎勵標準降低一個檔次。 第五條若我校研究生為第一作者,我校教師為第二作者:AA類期刊論文每篇獎勵學生2.4萬元(0.8×3萬元,系數下同)、教師0.9萬元(0.3×3萬元,系數下同);A類期刊論文每篇獎勵學生1.6萬元、教師0.6萬元;B類期刊論文每篇獎勵學生0.8萬元、教師0.3萬元;C類期刊論文每篇獎勵學生0.4萬元、教師0.15萬元;C類期刊擴展版論文每篇獎勵學生0.24萬元、教師0.09萬元;核心期刊論文每篇獎勵學生0.16萬元、教師0.06萬元;CSSCI增刊獎勵標準降低一個檔次。 第六條若我校教師為第一作者,我校研究生為第二作者:AA類期刊論文每篇獎勵學生1.8萬元(0.6×3萬元,系數下同)、教師1.2萬元(0.4×3萬元,系數下同);A類期刊論文每篇獎勵學生1.2萬元、教師0.8萬元;B類期刊論文每篇獎勵學生0.6萬元、教師0.4萬元;C類期刊論文每篇獎勵學生0.3萬元、教師0.2萬元;C類期刊擴展版論文每篇獎勵學生0.18萬元、教師0.12萬元;核心期刊論文每篇獎勵學生0.12萬元、教師0.08萬元;CSSCI增刊獎勵標準降低一個檔次。 第七條若我校研究生為第一作者,校外研究人員為第二作者:AA類期刊論文每篇獎勵學生2.4萬元(0.8×3萬元,系數下同);A類期刊論文每篇獎勵學生1.6萬元;B類期刊論文每篇獎勵學生0.8萬元;C類期刊論文每篇獎勵學生0.4萬元;C類期刊擴展版論文每篇獎勵學生0.24萬元;核心期刊論文每篇獎勵學生0.16萬元;CSSCI增刊獎勵標準降低一個檔次。 第三章英文學術論文發表獎勵標準 第八條英文學術論文發表按照發表期刊類別制定不同的獎勵標準。英文學術論文發表期刊分為六類:國際AA類、國際A類、國際B類、國際C類、SCI期刊、EI期刊。國際AA類、A類、B類、C類期刊分別指SSCI期刊AA類、A類、B類、C類。 第九條若我校研究生為獨立作者,或我校研究生為全部作者:國際AA類期刊論文每篇共獎勵學生10萬元;國際A類期刊論文每篇共獎勵學生6萬元;國際B類期刊論文每篇共獎勵學生4萬元;國際C類期刊論文每篇共獎勵學生2萬元;SCI期刊論文每篇共獎勵學生2萬元;EI期刊論文每篇共獎勵學生1.5萬元。 第十條若我校研究生為第一作者、我校教師為第二作者,或我校研究生為通訊作者、我校教師為其他作者:國際AA類期刊論文每篇獎勵學生8萬元(0.8×10萬元,系數下同)、教師3萬元(0.3×10萬元,系數下同);國際A類期刊論文每篇獎勵學生4.8萬元、教師1.8萬元;國際B類期刊論文每篇獎勵學生3.2萬元、教師1.2萬元;國際C類期刊論文每篇獎勵學生1.6萬元、教師0.6萬元;SCI期刊論文每篇獎勵學生1.6萬元、教師0.6萬元;EI期刊論文每篇獎勵學生1.2萬元、教師0.45萬元。 第十一條若我校教師為第一作者、我校研究生為第二作者,或我校教師為通訊作者、我校研究生為其他作者:國際AA類期刊論文每篇獎勵學生6萬元(0.6×10萬元,系數下同)、教師4萬元(0.4×10萬元,系數下同);國際A類期刊論文每篇獎勵學生3.6萬元、教師2.4萬元;國際B類期刊論文每篇獎勵學生2.4萬元、教師1.6萬元;國際C類期刊論文每篇獎勵學生1.2萬元、教師0.8萬元;SCI期刊論文每篇獎勵學生1.2萬元、教師0.8萬元;EI期刊論文每篇獎勵學生0.9萬元、教師0.6萬元。 第十二條若我校研究生為第一作者、校外研究人員為第二作者,或我校研究生為通訊作者、校外研究人員為其他作者:國際AA類期刊論文每篇獎勵學生8萬元(0.8×10萬元,系數下同);國際A類期刊論文每篇獎勵學生4.8萬元;國際B類期刊論文每篇獎勵學生3.2萬元;國際C類期刊論文每篇獎勵學生1.6萬元;SCI期刊擴展版論文每篇獎勵學生1.6萬元;EI期刊論文每篇獎勵學生1.2萬元。 第十三條若校外研究人員為第一作者、我校研究生為第二作者,或校外研究人員為通訊作者、我校研究生為其他作者:國際AA類期刊論文每篇獎勵學生6萬元(0.6×10萬元,系數下同);國際A類期刊論文每篇獎勵學生3.6萬元;國際B類期刊論文每篇獎勵學生2.4萬元;國際C類期刊論文每篇獎勵學生1.2萬元;SCI期刊論文每篇獎勵學生1.2萬元;EI期刊論文每篇獎勵學生0.9萬元。 第十四條若校外研究人員為第一作者,我校研究生、我校教師為第二或第三作者;或校外研究人員為通訊作者,我校研究生、我校教師為其他作者:國際AA類期刊論文每篇獎勵學生4萬元(0.4×10萬元,系數下同)、教師3萬元(0.3×10萬元,系數下同);國際A類期刊論文每篇獎勵學生2.4萬元、教師1.8萬元;國際B類期刊論文每篇獎勵學生1.6萬元、教師1.2萬元;國際C類期刊論文每篇獎勵學生0.8萬元、教師0.6萬元;SCI期刊論文每篇獎勵學生0.8萬元、教師0.6萬元;EI期刊論文每篇獎勵學生0.6萬元、教師0.45萬元。 第十五條英文學術論文發表若出現雙通訊作者,則均視為通訊作者給予鼓勵,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則。 第四章小語種學術論文發表獎勵標準 第十六條小語種學術論文發表是指發表在小語種相關語種期刊的論文。若我校研究生為獨立作者,或我校研究生為全部作者,每篇共獎勵學生0.3萬元;若我校研究生為第一作者,我校教師為第二作者,每篇獎勵學生0.24萬元、教師0.09萬元;若我校教師為第一作者,我校研究生為第二作者,每篇獎勵學生0.18萬元、教師0.12萬元;若我校研究生為第一作者,校外研究人員為第二作者,每篇獎勵學生0.24萬元。 |